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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valli被告,问题来了:街头涂鸦有没有知识产权?
严格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的不仅仅是传统创作媒介,曝光在公众场合的街头涂鸦艺术也在其列。
说起来,知识产权就是个鸡肋的存在:侵权容易维权难,善于诡辩的抄袭者总爱用“灵感”“启发”一类模棱两可的词语,企图打发或者掩盖原创者的维权行为。
去年 8 月,Roberto Cavalli(以及售卖其产品的各类百货公司和线上网站)被美国加州的街头涂鸦艺术团体(主要为 Jason Williams,Victor Chapa 与 Jeffrey Rubin 三人)起诉,说是其二线品牌 Just Cavalli 当年的春夏系列产品里大量抄袭他们在旧金山教会区(Mission district)的涂鸦作品(见下图)。
Just Cavalli 2014 春夏系列中,裙装、外套、箱包、鞋子等各类单品都运用了类似图案。
艺术家们将两者进行了仔细对比,称自己在作品中运用的独特的“签名”也被 Roberto Cavalli 一并收入了服饰设计图案中。
案子一曝光,Roberto Cavalli 就否认抄袭,正式的回应措辞暧昧,称只是因此而得到“灵感来源”“受到启发”并“借鉴”罢了,甚至说“没有收到正式起诉函”,“希望与艺术家们商量得到最好的解决方式”。但之后或许是双方协议失败,Roberto Cavalli 方面的公关开始变得强硬:“艺术家不过是为了想要借此炒作”,“坚决抵御没有事实根据的煽动性言论”。
艺术家的回应则显得富有尊严:完全照搬照抄还不算最坏,聪明的 Roberto Cavalli 把抄袭和模仿结合起来,伪装成自己的作品才是最令人恶心的(大概是这个原因导致双方协议失败吧)。
虽然官司还没结束,不过法官大人发言表示艺术家胜算在握——“被告擅用原告的作品以及名字,伪装成原创者,这是一种欺骗行为”。这也算是对商界的一种警醒:就算是街头巷尾破旧墙面上的涂鸦作品也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
几乎同一时间,在世界的不同角落也上演着类似的维权。
7 月,迈阿密街头艺术家 David Anasagasti 诉美国之鹰,没有经过授权便将自己的作品用于全球性广告活动。

“Ocean Grown”, David Anasagasti 原作
以上广告被广泛用于商家的网站首页、实体店铺装饰、广告位展示、线下活动现场等
8 月,纽约联邦法院受理 Maya Hiyuk 起诉 Coach 和歌手 Sara Bareilles。

Coach 在春季系列的广告中使用 Maya Hiyuk 的作品“Chem Trails NYC”为背景。

Sara Bareilles 在巡回演唱会及新专辑《The Blessed Unrest》的宣传材料中也运用了以上图片。
同样是 8 月,阿根廷街头艺术家 Jaz 诉导演 Terry Gilliam 的新片《零点定理》中,仿造其作品制作了一处场景,这幅作品于 2013 年就在阿根廷的版权局登记在案了。

《零点定理》电影场景

Jaz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所绘涂鸦作品
严格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的不仅仅是传统创作媒介,曝光在公众场合的街头涂鸦艺术也在其列。但抄袭行为的低风险高收益使维权之路困难重重,顺利维权的前提必须是国家法律对“知识产权“和“抄袭”的清晰界定。
退一万步说,艺术家绘画还能藏个外人看不出的“签名”以示证据,要说最无成本无风险高难度维权的大概就是现代互联网码字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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