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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它们是如何抑制暴力的?
“有限准入秩序限制社会群体组成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及其他组织并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以此抑制暴力。”
编著者简介:
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C. North),美国经济史学家,新经济史的先驱者, 1993 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诺思曾任《经济史杂志》副主编、美国经济史学协会会长、国民经济研究局董事会董事、东方经济协会会长、西方经济协会会长等职务。 2015 年 11 月 23 日逝世于密歇根州家中,享年 95 岁。
约翰·沃利斯(John Joseph Wallis),马里兰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NBER)研究员。
史蒂文·韦布(Steven B. Webb),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与顾问。在世界银行工作 21 年,主要研究拉丁美洲、加勒比等地区的政策研究、评估和执行。
巴里·温加斯特(Barry R. Weingast),斯坦福大学政治学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书籍摘录:
第 1 章 有限准入秩序:概念框架导论(节选)
本书的概念框架强调,发展中社会抑制暴力的机制是,由政治体系操纵经济利益以创造租金,从而让强大的组织和个人发现克制暴力的使用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我们把这一组织社会的方式称为有限准入秩序(limited access order)。本节解释这一类社会的逻辑。
有限准入秩序是阻止社会组织使用暴力的社会安排,既是政治安排也是经济安排。即使在一个暴力是可行选择,而且无法被第三方或中央权威(如政府)可靠地阻吓的世界里,部分或全部的潜在暴力依然有可能被阻止而处于潜伏状态,从而能让个人和组织在与其他有暴力潜能的组织相处时,对和平保持一定的信心。有限准入秩序框架以组织的重要性为基础,既是一种协调个人关系的方式,也是一种产生租金并塑造与个人行为相符的激励机制的方式。
我们从一个只考虑两个组织、两位领导人的简单例子出发,构建基本的逻辑。真实的社会要比这大得多,复杂得多。先假设这是两个自我组织起来的群体,规模很小,除了已经存在并发展起来的私人关系之外,无法形成其他形式的人际信任。一个群体的成员信任本群体内的其他人,但不信任其他群体的成员。由于他们认识到,如果解除武装,就将导致另一个群体摧毁或奴役他们,所以任何一个群体的成员都不会放下武器。为了避免出现持续武装冲突的结果,两个群体的领导人同意,把这个世界里的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机会在彼此间分配,并同意确保每位领导人都拥有获得本群体那份资源的特权。这样的特权产生租金,如果在和平条件下,两位领导人从特权中获得的租金价值,高于暴力条件下的租金价值,那么每位领导人就都能有理有据地相信,对方群体不会选择冲突。不过两位领导人仍会保持其武装,他们仍然是危险的,并能有效地威慑周围的人,从而确保每位领导人的特权。
两位领导人达成的协议有一个重要特征,即他们都能要求对方帮助将其群体的成员组织起来并施加约束。尤其是,他们能限制其他人创立竞争性组织的可能性。在创建组织的机会方面限制准入,是有限准入秩序的主要标志。图 1.1 描述了这一安排。作为个人的 A 和 B 是两位领导人,横向的椭圆代表他们之间的协议。纵向的椭圆代表两位领导人就他们各自控制的劳动力、土地、资本和资源所形成的安排,也就是他们的侍从,用小写的 a 和 b 代表。两位领导人之间的横向安排是否可靠取决于纵向安排。两位领导人从控制侍从组织中得到的租金确保他们恪守对彼此的承诺,因为如果合作瓦解、爆发冲突,租金就会减少。一旦发生暴力,源于和平的租金就会丧失,这就构成了抑制暴力的激励机制。
同时还有一种互补效应。两位领导人之间的协议让每一方都能把自己的侍从组织构建得更好,因为他们可以相互请求外部支援。实际上,两位领导人相互求援的能力可以让各自的组织变得更有效率。由此一来,两位领导人享受的租金不仅仅来自他们获得资源和组织活动的特权,也来自他们创造并维持高效组织的能力。
我们把这两位领导人组建的联盟称为支配性联盟。这个支配性联盟为两个成员组织提供了第三方执行机制。这两个纵向组织可能是政党、民族、恩庇侍从网络或者犯罪团伙。多种组织的结合,由组织结合而成的组织,缓和了这些真正危险的人之间存在的暴力问题,通过利益的构建,使有暴力潜能的组织相互之间做出可信承诺,同时创造某种信念,即组织的领导人与其侍从有着共同利益,因为他们分享租金价值。
图1.1是一种非常简化的描述。它把支配性联盟描述为一个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而现实中的联盟通常是由不同组织构成的。这些组织经常被描述为恩庇网络。有限准入秩序框架提醒人们注意这些组织的功能:它们不仅是获利品的分配者,而且是让有暴力潜能的组织相互合作而非诉诸暴力的必要制度。
在一个正常运转的有限准入社会里,支配性联盟的成员包括经济、政治、宗教和教育的领导者(精英)。精英的特权地位产生租金,租金确保他们与支配性联盟合作。租金还创造出各种组织,而这些组织可以调配民众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支配性联盟成员享受的最有价值的特权之一,就是利用支配性联盟在其成员所在的各个组织中执行制度安排的能力,这也是支配性联盟内部首要的租金来源。这些排他性特权创造的租金,是把不同组织之间的协议连接在一起的纽带之一。支配性联盟对规则执行实施有限准入创造了租金,并塑造了联盟内不同博弈者的利益。
有限准入逻辑的核心是创造和安排租金。这个框架把注意力集中在租金上,以说明一个由不同组织组成的联盟如何提供秩序,但这里的租金与晚近经济学文献中使用的“租金”有两方面不同:一方面的不同是术语性的,另一方面的不同则说明了有限准入秩序框架如何描述不同政治经济制度之间的动态互动。
李嘉图对租金的古典定义是,某一资产或行为带来的收益超过被放弃的次优机会可能带来的收益,那个超出部分就是租金。新古典主义的命题是,个人会将净收益最大化,净收益就是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差额,这里的成本被定义为机会成本。净收益就是租金,因此理性的个人会将租金最大化。一个顺畅运行的市场会带来最大化的租金,即最大化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
在过去几十年里,狭义的租金逐渐主宰了关于发展的学术与政策讨论。克鲁格(Krueger,1974)和巴格瓦蒂(Bhagwati,1982)发展了公共选择学派经济学家布坎南、托利森和塔洛克(Buchanan、Tollison and Tullock,1980)的观点:个人不仅将租金最大化,而且理性的个人愿意投入资源为自己赢得租金,这种行为被称为“寻租”。从社会的角度看,寻租会产生问题,因为个人会投入资源去寻求对社会无用的租金。例如,假设政府考虑是否要征收进口关税,这将带来输家和赢家。双方都会投入资源寻求自己期望的目标,投入值以他们预期成为赢家后获得的价值为上限。因为这种资源投入对社会整体不创造任何价值,所以赢家和输家投入的资源都是直接的非生产性寻租。当寻租行为导致损害社会的结果时,它产生的就是直接的非生产性租金。
通常的做法是省略掉“直接的非生产性”这个限定词。近年来,包括改善治理和反腐败议程在内的发展政策的一个流行要素,就是要消除直接的非生产性寻租。但遗憾的是,这常被简单化地表述为消除寻租。而从古典的定义来看,寻租是人类行为无所不在的特征。亚当·斯密曾指出,个人的寻租如何能让社会受益。我们希望在此明确,有限准入秩序框架使用的租金是指古典的租金,而不仅仅是直接的非生产性租金。
我们关于精英和支配性联盟的思考旨在强调租金让人的行为更可预测。如果一个人在工资为每小时 10 美元时就愿意工作,而事实上得到了每小时 15 美元,他就获得了每小时 5 美元的租金。条件的微小改变不足以让他辞职。但是,如果该工人的工资变成每小时 10.05 美元,那他得到的租金就只有每小时 0.05 美元。这时,如果条件只发生微小的改变,导致其他工作的价值上升,或者他从现行工作中得到的收益下降,他都可能辞职。
根据有限准入的逻辑,对于协调支配性联盟的强大成员之间的关系,租金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租金让他们的行为变得可预测。但并不是所有租金都会使与暴力有关的行为变得更可预测。租金抑制联盟内部暴力的前提是,当暴力发生时,租金会下降。因此,有限准入的逻辑强调由暴力引致的租金创造,这种租金创造有助于协调支配性联盟中的成员关系。
这一逻辑也说明了为什么组织对支配性联盟如此重要。在图 1.1 中, A 和 B 享受着一旦他们诉诸暴力就会降低的租金,这就对两个人都形成了一种可靠的激励,让他们保持和平。但 A 和 B 也从他们各自的组织那里获得租金,这一租金有赖于他们持续地合作。如果 A 和 B 对彼此都扮演可靠的第三方角色,他们各自的纵向组织就会变得更有生产效率。让他们的组织变得更有生产效率带来的收益就是合作产生的租金。如果 A 和 B 不协同合作,他们从各自组织中获取的租金就会减少。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的租金,就将有限准入秩序框架与其他范式区别开来,那些范式简单地聚焦于使任何来源的精英租金最大化。直接的非生产性寻租思路忽视了暴力,它暗含的假定是,租金的创造与租金所在社会的潜在性质无关。有限准入秩序框架关注暴力与不稳定,强调稳定与有效增长之间的权衡。具体而言就是要考虑,在什么时候,为了维持或增强稳定,可以让经济甚或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承受一定的成本?这一概念框架表明,与消灭租金恰相对应的反面并不是直接的非生产性寻租思路指向的竞争性市场经济,而是社会陷于失序和暴力。在有限准入秩序中,租金创造是形成稳定的手段,就此而言,租金是发展问题的症状,而不是其病因。当人们试图消除那些为经济上的非生产性租金创造及腐败提供支持的制度和政策时,他们应该谨慎地避免由此导致不稳定与暴力卷土重来,那将使有限准入秩序中的发展脱轨。
将支配性联盟内部的租金分配机制与个人追求租金最大化的新古典主义理念相结合,我们就能理解有限准入秩序动态变化的不确定性。一个重要的推论是,有限准入秩序通常没有强烈的意向去采纳能提高社会组织的生产效率进而增加总租金的社会安排。个体精英的租金通常是一种复杂的组合,在通过支配性联盟最大化租金的过程中,精英究竟能获益多少,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因此,有限准入社会的特点不是稳定程度或者生产率的持续提高。相反,它们通常在一些时期快速增长,在另一些时期停滞或崩溃。
资料来源:Heston et al.(2009)
有限准入秩序并非静止不变。当一个有限准入秩序遭遇危机时,支配性联盟的动态变化会引导它聚焦于可以维持协作和抑制暴力的租金(旧的或新的租金),以及创造新的租金来维持协作和抑制暴力,例如 20 世纪 30 年代的墨西哥、 70 年代的智利、 60 年代的韩国和 80 年代的赞比亚。而危机也可能导致混战状态,如 80 年代的莫桑比克,或者 90 年代以来的刚果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刚果(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危机时期领导人的个性(Alston et al.,2010)。新的租金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经济增长,这是无法预测的。在某些情况下,新租金似乎造成社会衰落,如菲律宾出现了马科斯的权贵资本主义。在另一些情况下,新租金推动社会前进,例如,当 1980 年智利宪法给予保守派特权的时候。在有限准入秩序中,租金的作用有好有坏,这解释了这些社会为什么不一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改善。
这个框架的另一个推论是,限制成立组织及获得经济权利的机会,必然会限制竞争和经济效率。换言之,这个解决暴力问题的方案,可能构成长期经济发展的障碍,尽管它并不构成对经济增长的绝对限制。
总而言之,有限准入秩序限制社会群体组成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及其他组织并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以此抑制暴力。由这种机会限制产生的租金,构成抑制暴力的激励机制。拥有实力的群体和个人明白,如果发生暴力,他们的租金就会减少,因此他们更倾向于保持和平。除了最分裂的有限准入秩序之外,在所有有限准入秩序中居于核心的都是支配性联盟,这个联盟依靠其成员间紧密连接的利益而凝聚在一起。对于支配性联盟的成员而言,一项宝贵的特权是,联盟为执行成员组织之间及各组织内部的安排提供了排他性的第三方服务。这些排他性特权创造的租金,是把不同组织及其领导人之间的协议凝聚在一起的激励机制之一。支配性联盟对执行社会安排的准入限制创造了租金,并影响联盟内部成员的利益。
有限准入秩序解决暴力问题的逻辑对经济发展有着显著影响。限制成立组织的权利,为创造租金而规定的无数特权,必然意味着对经济实施广泛的政治约束。地方性垄断和对经济进入的限制,会阻碍竞争性市场的形成和长期的经济增长。简而言之,有限准入秩序解决暴力问题的方式本身就是发展问题的一部分。
图 1.2 显示了我们所考察的案例国家在过去 50 年的人均 GDP ,从图中可见,它们的人均 GDP 通常在增长但并非总是在增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有很大的空间,在仍然保持有限准入秩序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制度改善。为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合理的建议,我们需要更好地理解有限准入秩序的运行情况。
题图为电影《警戒结束》剧照,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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