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追寻富强,近代中国如何完成了军事财政国家的建构?
哈尔西在这本书里做了个大胆的论断:19世纪时,中国就已转型为堪与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相提并论的军事-财政国家。近代中国并未完全沦为殖民地,哈尔西看到了其中的政治意义,对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提出了新的解释。——王国斌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系杰出教授
作者简介:
斯蒂芬·哈尔西(Stephen R. Halsey):美国迈阿密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芝加哥大学博士,曾留学台湾大学和北京大学。他的学术专长是中国近代史,也研究环境史、经济史、比较殖民主义和全球史。哈尔西的研究注重近现代史与当下的连续性。《追寻富强》回到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之初,从时人对治国之道的探求中,寻找当代中国大国地位的伏笔;他正在写作的新书《失去的和谐?环境治理与的传统中国的遗产》则研究晚清到民国的环境政策和实践,探索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源。
书籍摘录:
引言 世界历史语境下的国家建构与帝国(节选)
到 1914 年为止,欧洲国家的殖民范围已占全世界陆地面积的 84.4% 以上,但是直到近代,中国都一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发展轨迹为何与被欧洲掌控的全球格局大相径庭?它的命运是因其广袤的国土而生,还是在与强大对手的角逐中造就,或者另有他解?如果一般性的讨论仅能给出片面的解释,那么历史学家该如何寻找一个更恰当的答案?上述问题为什么亟待解决?
本书认为, 1850 年后,欧洲帝国主义的威胁为中国的国家建构时代拉开了序幕,这是7 世纪早期以来最具革命性的时代。虽然晚清被描述成一段衰败不堪、积贫积弱、王朝末路的时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来自列强持续的战争威胁下,近代中国却成了一个军事—财政国家。这种政治形态将财富、官僚体制与枪炮以崭新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确保中国在恶劣的国际环境中能屹立不倒。 19 世纪中期以后,政府通过新增商业税扩大了税收来源,用这些资金来满足其巨大的国防支出。新的财政机构使国家能够榨取额外的资源,与此同时,在 20 世纪早期,近代警察的行政管辖范围得到扩展,强制力也得到提升。在 19 世纪晚期,当权者们还创建了一支由 20 艘铁甲舰组成的海军舰队,以增强军事力量,并发展出近代兵器工业。到 19 世纪 70 年代,他们还开始认识到财富和国家实力之间的联系,建立起国有轮船制造和电报企业。这些努力改善了中国的交通运输和通信基础,并将少数近代部门引入中国的经济结构中。总而言之,在帝制时代晚期,中国在追寻富强之路上奋力前行,免于沦为殖民地,还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治国之道是一种管理公共事务的本领,包括观念、制度和实践。中国人对有关治国的问题已经思考了两千多年,到1859 年时,发展出一套顺应自己准则的“经世”政治传统。例如,官员们试图建立全国通行的稳定的土地所有制秩序,并尽可能地运用公共政策改善“民生”。在帝国晚期,他们还鼓励商业发展,但只把这视为对农业、桑蚕业等主要产业的补充。与南亚很多地区相比,中国税负较轻,在 19 世纪早期,政府四分之三的税收来自农业。最后,朝廷凭借规模很小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管理着 4.5 亿人口,地方事务靠士绅精英和商人行会等充当中间人,协助进行管理。
19 世纪,在国内,中国人口日益增多,在国际上,东亚的环境风云变幻,在由此造成的愈来愈大的压力下,这种统治框架应运而生。领导人们与时俱进,形成治国的新理念,主张追寻富强对捍卫中国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如同军事—财政国家本身一样,这些新理念是经过数十年才发展成形的。即使上述转变最终对中国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这种转变过程也是循序渐进的。“主权”的概念是作为近代中国人治国之道的基石出现的,但 1900 年以前,这一术语的内涵一直在改变。 1863 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A. P. Martin)在他编订的《万国公法》(The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里,用一个四字成语(“自主之权”)把这个词首次翻译成中文。随后几年,京师同文馆面向帝国全体官员刊行此书,丁韪良早期的中文译著,查尔斯·马顿斯(Karl von Martens)的《星轺指掌》(Manuel diplomatique)和布伦知理(Johann Bluntschli)的《公法会通》(Das Moderne Völkerrecht)也随后问世。在接下来的 20 年间,一些名臣开始用“主权”的概念来描述战略问题,概括政治决策,表述中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目标。 19 世纪 70 年代早期,一些人的官方往来文书中开始经常出现这个词,比如曾任洋务大臣的李鸿章,直至 1895 年失势之前就是如此。中国人有时会把主权解释为一种对领土、人民或财产无条件的控制,而非对国家事务的最后或终极决定权。决策者们往往将中国与列强之间的关系看作零和博弈,这种独特的定义可能是由他们对外交事务的理解发展而来的。
例如,中国的官员们认为,在不平等条约下,中国因丧失关税自主权而付出的代价,与英法等国获得的经济收益成正比。而当欧洲人、美国人以及后来的日本人获得治外法权时,中国的合法主权就相应地受到了损害。但在 1895 年后,这个词的定义开始变得更为通俗和具体,到 1911 年,已经接近于欧洲、美国和日本的一般用法。
19 世纪 70 — 80 年代,政商界精英也开始要求在中国境内独享经济利益。例如,“利权”不再作为一个合成词被逐字解释为“ 对利益的控制权”,而是用于形容一国“对利益享有的主权”。到 19 世纪 90 年代,一些杰出的思想家甚至开始呼吁与帝国主义列强进行商战,在欧洲近代早期,许多国家都曾采用这种重商主义策略。中国人及时认识到,主权应该因资源、法律、领土或人民而呈现多种不同形态。 19 世纪下半叶,他们还在官方文书中普遍使用“ 独立”“ 权利”“ 自由”等术语来讨论帝国的政治问题。丁韪良一系列有关国际法和外交实践的译本成为这些概念的源头,中国官员们在 19 世纪发展出了一套对世界秩序的新认识。
然而,治国之道的定义不仅包括各种概念,还包括实践以及用来管理社会的制度。国家高层将追求军事、政治和经济的强大视为让中国主权免受进一步侵犯并使其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一种手段。因此,他们不再实行跨省援助帝国西部边陲地区的政策,而是从这些地区筹款支持本地的军工事业。另外,之前清朝皇帝为表明对治下臣民实行仁政,曾承诺永不加赋,当局抛弃了这个承诺,转而在富庶且最易受到西方入侵的沿海各省施行政策改革,这些项目开销由一系列新的商业税来负担。对抗外国侵略需要进行国防建设,导致军事开支飙升。李鸿章等知名大臣也不再向兴修大运河和黄河等传统水利工程项目投入资金,而是向推进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此外,新的官僚机构扩展了它对国家的行政管辖范围,这能够使它对地方社会的控制程度更高。 19 世纪,某些政府机构仍要依赖士绅精英的协作,机构中既有非正式的雇员,也有吃公粮的官员。不管进行了多少改革,新的治国之道与中国未来的联系至关重要,与中国过去的联系同样不可小觑。
本书将帝国晚期的国家构建置于两种不同的比较情境中展开论述,其学科关注点超出了中国研究的范畴。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军事—财政国家出现在欧洲近代早期至 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之间。这一外交协定使世俗国家的主权得到确认,一种国际秩序也由此产生,它意味着肆无忌惮的竞争、结盟,以及频繁的军事冲突。在 17 世纪晚期和 18 世纪,因战争所需,英法建立了新型的行政和财政组织。英国陆军和海军规模在 1680 — 1780 年扩大了 3 倍,美国独立战争时期(1775—1783),在从宾夕法尼亚到本地治里(Pondicherry)的各战区,英国共拥有 19 万人的武装力量。每当硝烟再起,国防开支就随之增长,因此,财政大臣放弃征收直接性的土地税,转向间接性的商业税和公共借款。在重商主义原则指导下,近代早期的英国编制了新的国际海关税则表。与此同时,对销售的啤酒、烈性酒、葡萄酒、苹果酒、麦酒、啤酒花、盐、皮革、肥皂、蜡烛、电线、纸货、淀粉征收国内消费税,由此带来巨额收入。此外,在斯图亚特和汉诺威统治时期,官僚结构的日益扩大化和复杂化,对他们为战争进行的多次举国动员起到了促进作用。到 18 世纪 80 年代,英国仅税务部门就扩大了 3 倍,雇员总计达 8300 人。
军事—财政国家的这种发展进程在 18 世纪的英国得到了充分体现,而处于严酷的政治环境之中的法国、普鲁士等竞争对手们,则是在为保持独立而进行斗争的同时经历了类似的转变。 19 世纪,西方列强将他们弱肉强食的国际秩序移植到东亚,与此同时,在中国,战争、税收和官僚体制的发展三者之间也开始以类似方式相互关联起来。要确保一国在恶劣的地缘政治形势中屹立不倒,能采取的策略屈指可数,中华帝国晚期的策略就是有意模仿和自己不断摸索尝试,并借鉴欧洲国家的某些特点。从 19 世纪晚期到 20 世纪早期,官员们用西方的军事技术装备起新型陆军,戍卫本国富庶的沿海地区。他们还建起一支铁甲舰队,在中国沿海水域和主要河道上巡逻。 1842 — 1911 年,为跟上国防开支的步伐,去除通货膨胀因素,政府税收增长了 3 倍,而且在税收收入上,间接贸易税捐的重要性开始超过土地税。19 世纪 50 — 60 年代,新体制中官员的职能也有了新的发展,他们有了举全国之力的能力。19 世纪中期,在英美的帮助下,清朝创立了大清帝国海关。与此同时,行政机关开始对中国内地市场上商品的运输和销售征收一种较为低效的通过费(厘金)。这些新的财政机构的出现扩大了帝国晚期的政府规模,而在 20 世纪早期实行的新政却通过创建现代警政、学校,以及政府部门的中央集权化,更为迅速地扩大了政府规模。一连串的变革都是在清朝统治的最后 50 年中生根发芽的,但直到20 世纪 50年代早期中国崛起时才开花结果。
欧洲的军事—财政国家和中国分别代表着全球化这一共同主题之下各不相同的变化形式,由于历史进程中一次偶然的交会,它们的政治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结合在了一起。如果不是列强在东亚的殖民竞争,1850 — 1949 年中国的发展轨迹就可能会有所不同。然而,国际环境的共享尚且没有使西欧内部的制度安排整齐划一,更不用说东亚了。在借鉴模仿英国的宪法、政治文化以及法制传统上,中国并不比德国、法国或俄国逊色。例如,与欧洲诸国不同,在 20 世纪以前的中国,公共借款并未成为管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但是,在不同的地域、时间和文化背景下塑造近代国家的进程中,似乎唯有战争扮演过的角色才是举足轻重的。本书还将 18 世纪和 19 世纪欧洲各帝国在亚非的发展与中国自始至终的政治独立进行对比。粗粗翻阅史料的记载,我们会认为西国家本该已经把中国变成殖民地了,但实际上这并没有发生。全球化叙事会凸显存在于中国的“非正式帝国”的特质,还会强调对南亚等地区殖民扩张起促进作用的那些条件。本书重在分析脆弱无力的国家结构和漏洞百出的经济制度这两个因素,而无意于对近代欧洲的帝国主义做全面的解释。即便如此,了解中国屹立不倒的原因,也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为何在亚洲和非洲很多当地的族群没能维系住国家的独立。
在近代早期,庞大的多民族帝国控制了亚欧大陆的中心区域。从印度洋和太平洋到沿海贸易据点,西方势力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受制于莫卧儿等强大王朝。在 18 世纪这些王朝衰落后,政治—军事的平衡发生了改变,这些欧洲闯入者从中获益,如同在南亚等地所做的那样,他们开始攻城略地。 17 世纪晚期,英国东印度公司惨败于莫卧儿王朝之手,但是 1750 年后,继莫卧儿之后统治这一地区的国家则屈服在西方的武力和外交手腕下。东南亚、中东和非洲的各个国家越发羸弱不堪,更加无力抵抗欧洲列强的侵略,特别是在工业革命后殖民势力的力量变得越发强大。中国直到 20 世纪中期才获得与西方各国平起平坐的国际地位,但中国 1850 年后的改革政策,还是缩小了与西方政府在“ 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上的差距。
政治经济体制的重大差异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中国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落入征服者和殖民者之手。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代理人滥用他们的贸易特许权,从事盐之类的商品走私,并且和掌控着该国财政的银行家族相勾结。久而久之,这些活动动摇了孟加拉本地统治者(或称行政长官)的财政地位。为了还以颜色,他在 1756 年攻打了加尔各答的贸易据点,这一举动使该地陷入骚乱、战争状态,并最终被英国吞并。相比之下,在 1900 年以前的中国,密集的商业网络则限制了欧洲对华经济渗透的程度。本地产品的质量和中国人捉襟见肘的购买力限制了西方商品的销路,中国掮客在各环节控制着茶、丝、烟土和棉纺织品的贸易。另外,各省官府建立了本地商行来和各通商口岸的欧洲公司竞争。 19 世纪,为收回中国的部分“利权”,中国轮船招商局等一些公司开始同西方轮船公司展开激烈竞争。 1850 年后,中国的对外贸易非但没有扰乱经济,还给国家建设工程提供了额外收入,巩固了政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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