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法则

排行榜的艺术

magasa ·

每逢岁末,媒体和影评人的一大工作就是编制各种电影排行榜。这成了一项传统,一些媒体的排行榜甚至可以追溯出七八十年的历史,也就是说,从刚有电影没多久,直到今天,制作榜单是一项持之以恒的任务。也正因为这种延续性,榜单的长年积累起到了1+1>2的效果。对于单个年份的榜单,你还可以说它是少数人的偏见,但把几十年的榜单放到一起,那就代表着一种对电影史的态度。

排行榜是一种权力等级体制,它是一部电影能否进入经典殿堂的钥匙。只要一部电影上过多个权威的排行榜,那它毫无疑问会被人们视为经典。到那时,它的票房成绩、商业表现就不再重要了,它获得抵御时间侵蚀的免疫力。一开始这项权力由评论界——也就是媒体和影评人掌握,是它们在影评之外的有力补充。甚至可以说,排行榜的影响力比影评更大,因为它的态度更直观、更简洁,更易于应用。读过《电影手册》文章的人没有多少,但会照着《电影手册》十佳榜单选电影的影迷可就多了。

电影业界也有一套打造经典殿堂的方法,那就是电影节和电影奖,直到后来也盯上了排行榜这个工具。其中美国AFI是将排行榜运作得最好的业内机构,它们成功将其商业化,每次发布排行榜都招来一堆明星站台,再办一出晚会,从中挣了不少钱。

到了网络时代,网民通过民主投票的机制,也开始生成自己的排行榜,最著名的当然是IMDb Top 250榜单,它的影响力几乎超过了市面上绝大多数经典电影排行榜,连国内的豆瓣网也有模仿。

制作排行榜看似简单,其实有不低的技术含量。它是美学立场的宣示,也是视野和水平的佐证。一个人有怎么样的电影品味,他是否眼界广阔,是否积淀深厚,看他开列的排行榜就能判断得八九不离十。

有的排行榜追求个性。比如艺术电影影迷都十分认可的《电影手册》年度十佳榜单,每年总有几个剑走偏锋的选择。这么多年下来,《电影手册》的编辑换了无数茬,但制订榜单的原则其实没有大变。第一原则还是表彰最具水准的艺术电影,同时关注好莱坞商业电影体系里的某几个特定作者,比如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布莱恩·德帕尔玛,有段时间这两人不管拍什么都能入选,让很多影迷感到费解,但《手册》依然故我;此外第三世界的电影,像伊朗的阿巴斯、台湾的侯孝贤,也是重点奖掖的对象。

英国的《视与听》杂志以推出十年一度的影史总排行榜而闻名,他们的年度排行榜影响力没那么大。这家杂志的立场更加持中公允,同样是推崇艺术电影,就不像《电影手册》那么刻意强调鲜明个性。

排行榜风格体现的也是媒体自身的定位。《时代周刊》的排行榜就中庸保守得多了,代表一种显而易见的中产闲适口味,符合更多数主流观众的喜好。

普通观众会选择适合自己的排行榜参考,排行榜也在选择自己的受众。在这种彼此选择并认同的过程中,许多影片的历史地位和评价得以确立和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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