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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又发了两个规定管群聊,管的越来越细了

龚方毅 · ·

新一轮的监管对象是公众号、聊天群

各种聊天群群主、社交网络公众号管理员请注意,国庆长假结束以后,又多了两个把你们管起来的互联网管理规定。

9 月 7 日,网信办公布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于网络群组和网络公众账号提出了更细致的管理要求。

具体来说,自 10 月 8 日起,在《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框架下,微信群、QQ 群、微博群组等聊天群组将适用“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规定。

管理员对群内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发现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要降低该用户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而《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则要求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头条号等在各类社交网站和客户端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账号,以及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账号等,要对留言、跟帖、评论等内容进行实时管理。

“如果出现对管理不力、出现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平台应当依据用户协议限制或取消其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功能。”网信办说。

基本上这两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目前互联网上所有的聊天群以及文字、图片、音视频的所有发布者。

但什么样的内容是禁止的?在哪里获得这些依据?新规照旧含糊地一笔带过。

知乎回答、微博账号的评论等互动不在这两部规定的管理范畴内,两周前网信办才发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已经把它们管了起来。

规定发布之后,微博发公告提醒各自媒体、微博群组注意规定提出的要求,并表示“微博平台对此高度认可,并将认真配合落实。”此前它们因为发布违规视频被广电总局勒令整改。

网信办对中文互联网内容的管理越来越细致。以“互联网 管理”为关键字进行搜索,至少可以看到这些法律法规:

其实各规定没发布前,中国社交服务就已经实行比较严格的内容监管。

新增规定的另一个用处,大概是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这话听起来,更有据可依吧。


题图/InPark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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