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企业集团并没有消亡,只不过看着都像亚马逊罢了

Andrew Ross Sorkin · ·

集团拆分后部分的总和,可能要比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更为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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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企业集团已死,它们是昔日公司化美国遗留下的产物。我们也一再被告知,投资者想要规模更小、更灵活、更专注的公司。

然而亚马逊却是例外。

上周,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总裁杰弗里·伊梅尔特(Jeffrey Immelt)在股东施压下退休后,众人纷纷唱衰企业集团,庞大的帝国似乎已成明日黄花。可就在这时,亚马逊宣布以 134 亿美元收购了 Whole Foods

亚马逊公司创始人杰夫·贝索斯。亚马逊是新经济形势下的企业集团之一。图片版权:Nick Cote/《纽约时报》

这笔交易令亚马逊进军实体食品零售行业,为本已不断扩充、了不相干的业务再添新项。亚马逊的现行业务包罗万象,从电子产品到牙膏的在线销售、支付与信用体系、云计算、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与分销、书籍出版、配送和物流管理,等等。

其实企业集团消失并非事实。它们只不过套上了硅谷的时尚外衣,而回到董事会会议室后又归于本色,而会议室里的总裁们都穿着运动鞋。

亚马逊只是新经济形势下的一家企业集团。Google 的母公司 Alphabet 是另一例,而 Facebook 很快就将成为下一家。

纽约曼哈顿市中心 Whole Foods Market 里的顾客。亚马逊宣布将以 13.4 亿美元收购该高端零售连锁商店。图片版权:John Taggart/《纽约时报》

哈佛商学院的荣誉退休教授迈克尔·C·詹森(Michael C. Jensen)在 1970 年代和 1980 年代曾指出,像拥有 Nabisco 等烟草和食品品牌的 RJR 这样的企业集团,浪费了“数十亿资金用于非生产性资本支出以及低下的组织效率。”他的这一观点颇为出名,也很成功。

对今天依靠科技的企业集团而言也是如此。它们每年都花费、通常是损失数百亿美元,用于投资各种或成功或失败的项目和收购。但是看在发展和创新的名义上,投资者似乎很乐意让这些新兴超级巨头特许通行,直到他们不再愿意买单时为止。

要说上一代工业企业集团给了我们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大多数企业集团都有自然的生命周期。

这种模式刚刚出现时,某个领域的成功企业会利用其自由的现金流,为开发或收购另一领域的业务提供资金,从而变成一家企业集团。开始它发展的是和现行业务类似的领域,但后来就往往渐行渐远,如此循环往复。

这套经济机制如果运行良好则万事大吉。然而一旦机制中的任何一根关键杠杆断裂甚至停滞不前,整个企业都会面临压力。股东们会开始抱怨说,集团拆分后部分的总和,可能要比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更为值钱。

“世界上那些极其庞大的企业,它们以往的表现并不理想。”几年前,全球最大企业集团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的副主席查尔斯·T·芒格(Charles T. Munger)对投资者如是说。

今年,他的商业伙伴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预测说,在他去世后,伯克希尔公司的股价将会立刻上涨,令股东们大吃一惊。他说因为公司可能会面临解体,所以市值也会更高。(他和芒格都认为伯克希尔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更佳,但巴菲特认为投资者本能的反应则恰恰相反。)

至于亚马逊(或 Alphabet,或其他任何一家企业集团),问题在于这些基于数字信息的公司是不是存在根本性的区别,特别是当它们扩展业务、进军高档超市等复杂实体业务时。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时代里,看似迥异的业务果真彼此相像吗?一家公司的领导层果真能管理这么多不同的业务吗?公司什么时候会变得太过庞大、难以管理?

Google 内部的十大信条里,有一条似乎是反企业集团的:“要专心将一件事做到极致。”

美国西雅图的亚马逊书店。亚马逊主导了在线图书销售后,计划开设更多的实体书店。图片版权:Kyle Johnson/《纽约时报》

且不论这一信条是不是更加适合十年前的 Google,但它显然没能阻止 Google 开拓其主打产品搜索和广告以外的各种业务。不少业务,比如 Android、YouTube、Waze、Nest Labs、自动驾驶汽车以及互联网分销服务,比之其他更为成功。其中大多数均通过收购并入 Google 旗下,证明它成功利用了巨额广告收入,并将其用于投资进入其他各种企业领域。

Facebook 同样通过收购 Instagram、WhatsApp 和 Oculus VR 扩展了它的规模。眼下尚未有明显迹象表明,经营大范围的业务正在削弱 Alphabet、Facebook 抑或亚马逊公司的管理。

事实上,最近一篇发表在《耶鲁法律杂志》上的文章提出的观点较为可信。文章认为,亚马逊可能创造了一个终极经济陷阱,可以不受企业集团自然生命周期的制约,但最终它也可能被证明是反市场竞争的。

文章作者是耶鲁法学院的学生莉娜·M·坎(Lina M. Khan),她曾经就反托拉斯法和竞争政策撰文。她提出,亚马逊创造了一个“平台市场”,能够凭借其体量和规模通过掠夺性定价进入新的业务。

她还写道:“在投资者的奖励下,平台市场的经济情况会刺激公司追求增长而非利益。这种情况下,制定掠夺性定价就显得极为合理,哪怕现有的原则认为它并不合理、也不现实。”

更有争议的是,她声称亚马逊作为许多竞争者的分销商和云服务提供商,享有不公平的优势。她写道:“这一双重身份也让平台得以利用从其服务使用者那里收集的信息,从而削弱对方的竞争力。”

迄今为止,亚马逊尚未被监管机构找上麻烦,因为它帮助降低了绝大多数的商品价格,并不属于自然垄断。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在其网站上问道:“价格可能变得‘太低’吗?简单的回答是肯定的,不过不怎么常见。”

其网站上关于掠夺性定价的页面上,该机构解释了政府对竞争的看法:“一个公司将价格降至低于其成本的独立决定,并不一定会损害竞争,而且事实上反而可能反映出特别激烈的竞争。”

或许果真如此。但就亚马逊而言,它有可能在诸多领域占据主导,因而其影响不仅仅是为消费者降低了价格,还有可能让不少大企业倒闭。

如果发生以上情况,这类新的、背靠硅谷的企业集团相比于 20 世纪的同类可能更为强大,也更具适应力。

如果亚马逊利用收购 Whole Foods 以及其他业务获得的利润降低价格,以至于让其他公司(比如在美国有 150 万雇员的沃尔玛)倒闭,那会是个不错的结局吗?或者说,这只是资本主义的自然规律?

亚马逊总裁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的观点很明确。谈及对竞争的看法时,这位打造了 21 世纪最令人生畏的企业集团的人曾说:“你的利润就是我的机会。”


翻译 熊猫译社 智竑

题图来自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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