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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禁令在上诉法院受挫,理由是超出国会授予权限

Adam Liptak · ·

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认为,修订过后的行政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中规定政府遵循政教分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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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电 — 周一,又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否决特朗普经过修订的旅行禁令。在试图限制来自几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的旅客入境的问题上,特朗普政府已经遭遇一系列挫折,如今又再一次受挫。

周一的裁决出自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特朗普政府当局已提请最高法院进行复核求,而位于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ourth Circuit)于上月做出了类似的裁定

这两家法院的最终裁决结果基本相同,但所依据的理由有所不同。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认为,修订过后的行政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中规定政府遵循政教分离的原则。

相比之下,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结论则是基于成文法。该上诉法院认为,特朗普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国会授予他的权限,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在移民事务方面做出关于国家安全的论断。

上周三,结束辛辛那提之行后,美国总统特朗普回到白宫。这是第二次特朗普经过修订的旅行禁令遭到联邦上诉法院的否决。图片版权:Al Drago/《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

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意见书中写道:“这项行政令基于国籍原因暂时性禁止超过 1.8 亿人入境,却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国家安全并不是‘护身符’,不能够一经启用就为任何一项行政权力、甚至是所有的行政权力提供支持。”

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一致做出了这项裁决。他们分别是迈克尔•达利•霍金斯(Michael Daly Hawkins)、罗纳德•古尔德(Ronald M. Gould)和理查德•帕斯(Richard A. Paez)。三位法官当初都是由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总统任命的。

这项裁决认可了夏威夷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德里克•沃森(Derrick K. Watson)于今年 3 月所做裁定中的大部分内容。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大大地缩小了沃森所发禁制令的范畴。

该上诉法院表示,沃森法官的错误在于,在案件向前推进期间禁止政府当局对其审查程序进行内部审核。

最终,在最高法院考虑如何处理上述两个案件的时候,这一点可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项行政令的关键内容是,在为期 90 天的时间里暂时禁止来自 6 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的旅客入境,以便让政府有时间对其审查程序进行内部审核。如果很快就可以完成这项审查,法官认为这个案件很快就会没有实际的意义。

在周一提交给最高法院的简明书状中,对经过修订的行政令提出质疑的律师们敦促最高法院不要理会特朗普政府就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提起的上诉,也不要暂停两个案件中对旅行禁令发出的禁制令。

他们认为,最快到周三,这两个案子也许就毫无意义了。因为 90 天的旅行禁令本身就是从其生效日期算起, 90 天后便被视为到期失效。

美国政府当局认为,沃森法官做出裁决后的时间不应该算入 90 天的期限内。并且请求法官在暑期休会及重新安排秋季庭审之前同意聆讯就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提起的上诉。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通过解除沃森法官禁制令中关于在此期间禁止内部审查程序审查的部分,可能意味着无论如何计算 90 天的期限,这个案件在进入庭审阶段时也已经没有实际的意义。

夏威夷州的律师写道:“让法院批准审查一个在本质上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问题毫无必要,纯粹是浪费时间。”

和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一样,沃森法官否决修订后的行政禁令中的主要部分的依据,也是政府当局违反了宪法中关于政教分离的条款。沃森法官写道,特朗普总统和他的顾问们在他颁布的行政禁令中明显显示出了其反对穆斯林宗教的倾向。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表示,沃森法官不应该以宪制问题为根据,而是应该基于成文法来做出裁决。

上诉法院表示:“我们不需要、也不应该以政教分离条款(Establishment Clause)来处理这一上诉案件。”

沃森法官的禁制令范围比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认可的禁制令要更广泛。沃森法官除了禁止了对来自六个国家旅客的入境限制之外,还否决了对美国难民项目的暂时搁置 120 天的部分,以及关于 2017 年难民接纳人数的上限设定从 11 万名减至 5 万名的规定。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可了沃森法官关于这些部分的决定。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表示,其需要检验特朗普的行动。

该上诉法院表示:“无论我们给予总统关于移民和国家安全政策判断何种辩论,都不妨碍我们审查政策本身。我们不放弃司法机构这一角色,在这件案件中,我们坚决申明我们的义务。”并引述了美国最高法院于 1803 年判决的一个案例马伯利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中的著名名言——“阐述法律的内容”(‘to say what the law is)。

根据一项联邦法律,如果总统认为,让外国公民进入美国“将不利于美国本国利益”,可以拒绝让其入境美国。

该上诉法院称特朗普的做法超出了这一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未能提供足够的理据来支持他的命令。

该法院表示:“要暂时禁止来自六个国家、超过 1.8 亿名外国旅客入境,暂时停止接纳所有难民入境,以及将 2017 年财年接纳的难民数量从 11 万减少至 5 万名,总统如若要行使权力实施这些行政令,需要符合最基本的前提: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类外国旅客入境美国将‘损害美国的利益。’”

该法院表示,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理据不足。

其意见书中表示:“该行政命令并未能证明这六个指定国家的公民与恐怖组织有任何的联系。它未能证明,这些国家的公民参与了现时的冲突或需要对国家不安全性因素负责。它未能提供任何关于个人国籍和他们实施恐怖主义的倾向或其内在危险性之间的联系。“

最后,意见书中得出结论:“总而言之,该行政命令未能提供充分理由解释为什么根据当前的协议允许来自这六个指定国家的公民入境会不利于美国的利益。”

上诉法院也裁定,美国政府当局的做法与移民法中的另一条款发生冲突,该条款禁止基于“种族、性别、国籍、出生地或居住地”的歧视,但只限于“在发放移民签证”的范畴。特朗普政府辩称,根据另一项条款,入境禁令的权力并不限于发放签证,而是要广泛得多。

上诉法院说,这两项条文必须一起解读。

意见书中表示:“我们不能故意忽略这一事实——对于来自这六个指定国家的公民来说,这确实就是一项关于发放移民签证的禁令。”


翻译 熊猫译社 李秋群

题图来自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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