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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897 年夏天的费城,美国宪法的制定是一场国家大实验

曾梦龙 · ·

大法学家霍姆斯读了比尔德所作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后,写信给英国友人波洛克表示异议:“你我都坚信,人要具备高贵心灵并非不可能。”

作者简介:

凯瑟琳•德林克•鲍恩(Catherine Drinker Bowen):1897 年生于美国费城典型的贵格派家庭,早年为专业小提琴演奏者,后成为美国著名的传记作家。其为英国法学家爱德华•柯克爵士撰写的传记《狮子与王冠》,荣膺 1958 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另有《约翰•亚当斯与美国革命》《弗朗西斯·培根》《美国最危险的人》《全家福》等名作。曾获 1957 年费城奖。

书籍摘录:

作者序

奇迹不会随便发生,而 1787 年在费城发生了一桩奇迹,也非作者本人的意见,这话出自华盛顿和麦迪逊。他们在给友人的信中——华盛顿致拉法耶特,麦迪逊致杰斐逊——都曾分别使用“奇迹”一词形容他们的感想。

凡是奇迹,都有它的缘由;凡是奇迹,都曾被祷告祈求。迦南的美酒原是白水,首先要有一场婚礼和需求,水才会变成酒。如果说奇迹其实是人类希望的实现,费城的奇迹也不例外。从一开始,这个国家就朝向这一刻前进,以自治与统一为目标。我们可以细数众人所做的各种实验: 1639 年的《康涅狄格基本法》, 1677 年的《西新泽西基本法》, 1754 年的《奥尔巴尼联盟计划》,以及 1765 年以来,在独立革命期间发布的各种决议、指令、宣言、条款和条例。多个联合方案、政府体制被试行,出错,奏效,遭废止,一直到《巴黎和约》签订四年以后,美国人终于尝试进行国家大实验。

本书即为纪念这一实验而作。它的目标全在于再现和提供联想。作者希望可以让读者仿佛亲眼看见代表们在大会中一一起立,向主席华盛顿致词,或是在委员会中互相讨论。作者更希望让读者听见当年代表们的声音:威尔逊冷静锐利的理性词锋、古弗尼尔·莫里斯从容流畅的讥语反讽、舍曼一口懒洋洋北佬腔所说的普通常识、麦迪逊那日复一日虽沉静却不凡的卓越表现。作者若在某处停止叙述转为解释,目的也在于为读者提供有关的历史背景资料。

无可讳言,作者对大会、对代表的确笔带崇敬。其实就连他们的短处也颇为有趣,某些代表乃是为私利所动,反而使整个场面更真实、更戏剧化。一定也会有人批评作者陷入过时的浪漫情怀——这个作者分明是个老辉格党人,带着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式的观念心态。一点没错,而且和作者持有同样想法者不乏其人,包括富有怀疑精神的大法学家霍姆斯。他读了比尔德所作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后,写信给英国友人波洛克表示异议:“你我都坚信,人要具备高贵心灵并非不可能。”

《民主的奇迹》一书采用叙述体,取材于原始资料,有当年联邦制宪会议的记录,有报纸、日记,有诸代表及其友人的信件与谈话记载。在当时这些人眼中,国事危殆已极,他们也一再地如此表示。他们认为合众国立须挽回,而救亡图存的工作不可再有延误。只要读了代表在会中的发言,无人看不出当时情况的紧张,以及代表们担心会议失败的焦虑之情。大会进行到第五周时,华盛顿写信给汉密尔顿提及自己濒于绝望,这种心情在信中流露无余。将军句句出自肺腑,忧心忡忡,亟需友人扶持。虽然华盛顿在信中不曾表示若新宪不成,政府不立,合众国将有沦亡之虞;可是他以往却的确有此论调,麦迪逊及汉密尔顿二人也与他持相同看法。

曾有史家认为这都是过虑, 1787 年时十三州的情况其实相当不错,在外为欧洲所敬重,在内也正从六年独立战争的破坏中逐渐恢复元气。可是作者看到的各项证据却使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各家在这个论题上所作的研究探讨,其详尽透彻恐怕没有一个题目足以相比。从乔治·班克罗夫特到查尔斯·沃伦、麦克劳克林以及科温等人(后者的大作足足有五磅重),众多史家都在这方面下过功夫。而 1913 年以来,以查尔斯·比尔德到本杰明·怀特、麦基尔韦恩、内文斯、詹森、梅森、莫里斯、汉德林、内特尔斯、哈克、梅因、布朗、摩根、麦克唐纳、罗西特、贝林诸家历史学者,众人意见也不一致。有一派认为当年大会“保守”得吓人,完全是发达的地主商贾集团为自己巩固利益。而另一派(也就是如今当行的修正派)却再度回归传统的班克罗夫特—贝弗里奇的理想主义观点,认为大会代表是一群充满信念热情的人士,急于建立一个为人民所接受的新政府。

作者广泛阅读了各种相关卷帙,并大量研究了这些著作所本的各项证据,从中作出了自己的判断阐释,并固守这个立场不疑;本书不介入学界争论。约在二十年前,作者首次接触了马克思·法兰德编纂的《 1787 年联邦制宪会议记录汇编》,其中收集了代表们的会中发言记录,以及大量附有详注的会后信件和谈话记载。当时作者刚刚出版了法官霍姆斯的传记,正着手准备下一部有关约翰·亚当斯的新书。这两本书都不曾论及联邦制宪会议,可是大会情事及其代表却从此深植作者脑海。随着时间过去,多年来作者又先后为首席法官柯克以及弗朗西斯·培根作传,构思逐渐成形:叙述美国的独立、美国与过去的决裂——那关键的 1787 年,对英国政治传统所作的保留、所行的扬弃。

然而作者写作本书的用意,并不在于向美国宪法以美言辞藻作一味的颂扬。法官霍姆斯说:“这部宪法是一项实验,正如整个人生就是一个实验。”作者关心的重点是从事这项大实验的人,以及当年众人聚会的风云时刻。有关这方面的讨论虽然汗牛充栋,可是一般美国人对我们宪法的成形经过却所知甚少。大家常常将联邦制宪会议与当时设于纽约的邦联国会混为一谈;更把后加的头十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误以为就是大会拟定的宪法正文。一般人也忘了在《邦联条例》为美国宪法取代之前,十三州已在前者规范下度过了许多年月。众多有关宪法的著作,多从 1787 年大会之后谈起,显示宪法在 19 世纪经由历次最高法院释宪而成的发展。

本书从 1787 年 5 月讲起,终于当年 9 月,唯一的例外是最后三章记述各州批准经过,于一年之后结束。会议进行到盛夏之际,在大会激辩的最高潮,作者也曾笔锋一转,带领读者暂离议事所在的宾州州议会厅,随着亲切的外国友人,前往当时 18 世纪的“美国各州一游”。因为作者认为有必要让读者亲见这个国家,这个大会欲为其建立一个政府的国家。基于同一理由,作者也不时在书中收纳会外人士的言谈——当时在欧洲的杰斐逊、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潘恩以及波士顿的塞缪尔·亚当斯等人都密切关注费城进行的大事。约翰·亚当斯曾说过一句话,本书不曾收录。论到历史,他问一位友人:“你难道不觉得,这些会中新闻就像阿拉伯来的政治夜谭,或天狼星特派信使捎来的消息一般新颖吗?”

从各项记录看来,联邦制宪会议的确令人感到异常新鲜、“新颖”。会议背后是一种折衷妥协的精神,似乎谈不上有什么号召众人的神圣大旗。“妥协”可以是一个脏词,意味着与魔鬼立约,牺牲了上好的,以将就那最糟的。可是制宪会议中,这个妥协精神却由美善与荣光领军;华盛顿坐镇主席位上,妥协精神就如和平之鸽栖息在他的肩头。当众人起立发言之际,我们可以看见他们与彼此出身、地域观念、所属州立场所带来的种种偏见争斗——南对北,东对西,商对农。我们也看见他们改变心意,克服自尊,在必要的时刻,坦承自己的谬误。若说这是一则老故事,故事后面的精神,却似周一早晨般其新无比。

若所有的故事都已道尽,弟兄啊,那就再说一回。

若少人前来,就让那乐意倾听的人体会。

鲍恩谨志

题图来自: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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