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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总有些事反复发生,让人不得不正视男女平权

孙若空 · ·

任重而道远。

男女平等了吗?这个问题可以从很多方面来看。我们说说国外吧,至少在同工同酬问题上,欧美国家一直都没实现平等。

前几天, BBC 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佐治亚州肯尼索州立大学工作的苏珊·雷恩斯教授与学校管理层发生了冲突。她被告知,另外一位男同事因为要养老婆,所以学校给他支付的薪水更高。

“我的一个男同事和我竞争同样的工作,我被选中了。但我的雇主更偏好男性员工,所以,一年后,他们也录用了他,还支付给他每年比我多 4000 美元的薪资,但我们的工作是一样的。”

当她的老板告诉她,因为男同事要养老婆收入才高时,雷恩斯回道:“我是一个离异的单身母亲,而且要照料一个残疾的孩子,但我从来没有想过用这种特殊情况来要求更高的工资。”但这句话并没有打动她的老板,“还是拒绝同工同酬。”

是的,所以要养老婆什么的其实就是不想给她和男同事同工同酬的借口而已。

最后雷恩斯心灰意冷地辞职了,之后她申请去了北卡罗来纳州的另一所大学工作,并最终获得了一份更高的薪水。“我告诉我的老板,我不希望家人和我一起搬到北卡罗来纳州来,所以他们得用合适的薪水留住我。”

虽然雷恩斯最后获得了满意的薪水,但发生在她身上的问题却引起了媒体的兴趣。 BBC 基于这条新闻做了一番针对女性的“你老板会以何种借口拒绝给你加薪”的调查,并最终列出了老板的 8 种常见反应。

排名第一的是:你的经验无法与男同事的相提并论

排名第二的是:你的男同事有老婆要照顾

排名第三的是:我们不保留工资记录

排名第四的是:这和其他因素有关

排名第五的是:还需要审核

排名第六的是:我们正在改变你的职责

排名第七的是:我们负担不起

排名第八的是:没有任何反应

这几个理由里有歧视偏见,也有对任何加薪要求都会出现的官僚式的推脱和顾左右而言他。不过很显然,排在第一二位的理由确实充满了重男轻女的感觉。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到今年 4 月微软和 Facebook 才宣布要彻底实现同工同酬。 Facebook 人力资源副总裁罗利·马洛·戈德当时还在自己的 Facebook 上写下了 “我很自豪能在 Facebook 分享这件事,男人女人赚得同样多。”这样的话。这似乎也表明了男女同工同酬在很多职场都是一个高难度的挑战。

说完薪酬问题,今天还想再说另一个话题,强奸文化。

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斯坦福大学前阵子发生的性侵丑闻。一名女子在参加斯坦福大学兄弟会派对时醉酒,在不省人事时遭遇斯坦福大学学生兼斯坦福明星游泳运动员布洛克·特纳性侵。然而,法官最终只判特纳为期 6 个月的监禁。而且就在前几天,他还被提前释放了。大家一直觉得这是法律对白人精英男性的宽容和强奸文化影响所致。

有感于这起事件,前两天,我看到美国一个叫 Ultra Violet 的女性权益组织出了一张海报,希望能够全面地解释什么是强奸文化。感觉这也和今天的主题也有点关联,于是在这里一起提一下。

这张海报是这样的。

它提到了几个点:

1.  强奸案很少被举报。被侵犯的受害人会报警的比例不足一半。

2.  因此坐牢的强奸犯其实很少。大概只有 3% 的强奸犯坐过哪怕就一天的牢。

3.  大学里公开歧视强奸受害者。大学里的强奸案发生率过去 20 年都没有变化。而根据《每日电讯报》的调查,英国女大学生中约有 1/3 的人都受到过意料之外的性挑逗或性侵犯。

4.  人们认为被强奸都是受害人瞎编的。虽然 2%-8% 的指控确实是假的。但是大学里的学生普遍觉得 50% 的强奸案都是捏造的。

5.  美国大部分州强奸犯都可以申请获得监护权。在美国 31 个州,被判强奸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监护权和探视权。

6.  政客们都觉得被强奸的女性不会怀孕。但事实上,每年美国有 3.2 万妇女因强奸而怀孕。

从上述这几点也不难看出,在性侵这件事上,女性受到的伤害也不只被侵犯本身,还有整个大环境对男性的偏袒和对女性的苛刻。

题图来自 dnatesting.com


原文链接 (已下线): https://www.qdaily.com/articles/3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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