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女性更爱分手?
我记得有首歌是这样唱的:分手不过代表没把握……
《美国法律与经济学评论》(American Law and Economics Review )发过一篇报告,说美国 60% 到 80% 的离婚都是由女方提出的。
透过 25 份不同的报告可以看出,早在 1867 年全美 9937 对离婚夫妇中,62% 的离婚都是由女方提出的。
这些奋不顾身离婚的“前妻们”大致有这么三类:
1. 解脱型:许多为家庭操碎了心的贤良主妇们包揽了家里绝大多数家务和养娃重任,她们觉得放弃这段婚姻关系并不会让自己更加黄脸婆。
2. 精明型:这位机智的理财达人已经从人傻钱多的丈夫的财政投资中受益,并不需要他的支持。
3. 慈母型:妻子希望、且能够一直保持对子女的抚养权。如果这一点不符合她们的要求,妻子一般不会提出离婚(这是迄今为止最有意义的一个解释)。
此外,已经离婚的夫妇对于“到底是谁主动提出的离婚”这件事是会吵起来的。
2005 年,社会学家们在美国人口协会年度会议上使用了一些数据,说关于夫妻离婚主动方这件事,当男方说自己前妻离婚愿望更强烈时,6% 的前妻是不同意的,说明明是前夫自己想离婚,还赖我;更搞笑的是,当男方说,好,是我自己想离婚,16% 的前妻站出来了,说,并不,你想得太美了,当时是我甩了你。
带着傲娇属性的女性群体在恋爱关系中也扮演这么一个角色:她们更倾向于甩男友而不是被甩(这说法是不是有点残酷)。
舆观 YouGov 在上个月调查了近 1000 位美国青年发现,近五分之一的女性从未被甩一直在甩别人,这远远超过男性甩人的比例——十四分之一(YouGov 没有询问性取向,所以这个数据可能包含同性关系)。当然,三分之一的男性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表示曾经被甩也甩过别人。
YouGov 的调查还发现,女性对于 EX 联系少,只有 36% 的女性说自己还会和某任或者多任 EX 有联系,而男生这个比例达到了 52% 。
最后,令现任惶恐的事情来了:几乎一半的受访者,不论男女,都说至少有一位前任是他们“真正的遗憾”。
啊,人生。
本报告内容来自 FiveThirtyEight,这是一个美国的调查网站,你可以在这里找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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